法制网记者 胡新桥 见习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刘道西 岳龙
三个锅炉、一堆柴禾、几个油罐,黑乎乎的油渣和废机油堆积如山,几名工人正不停地给锅炉加柴禾。
如果不知内情,看到这样场景时,您可能想不到这是伪劣柴油的地下炼油厂;您更不可能想到,这里生产出的300余吨柴油已卖给了商务车司机和多家酒店。
湖北省十堰市是我国著名的“汽车之城”。近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侦大队在该市牛场村袁家沟发现了一个地下炼油厂,抓获刘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
地下炼油厂老板曾是石油公司员工
现年37岁的刘某,系十堰市竹山县麻家渡镇人。1991年初中毕业后,刘某到竹山县某石油公司工作。1995年辞职后,刘某在十堰从事个体经营,主要是运送商品车和做倒卖燃油等生意。
3年前,在河南省某县的一个炼油厂,刘某认识了40多岁的黄老板。黄老板称,自己手上有成品柴油,刘某便从他那里购买成品柴油,并运到十堰出售。在后来的交往中,黄老板说,他在河南有自己的炼油厂。这让刘某有些动心。
2011年3月,受暴利诱惑,刘某也仿照黄老板在十堰牛场村袁家沟的半山腰上承包3亩多土地,并投资40多万元购买了2个大锅炉、6个油罐等设备,建成地下炼油加工厂。
为防止露馅,刘某还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名为“佳润洁废油收购部”的营业执照。在未取得安全生许可证、环境评估证等其它的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刘某开始组织生产伪劣柴油。
炼油工艺简单的像烧开水
据刘某交代,加工厂用于提炼柴油的生产原材料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从河南黄老板手中进的原油渣,另一种就是收购的废机油。
2011年10月,得知刘某已在十堰建成地下炼油加工厂,黄老板在电话中与刘某达成协议:由黄提供生产柴油的原料——油渣,刘某则在厂里将油渣提炼成成品柴油。
此后,黄某安排车从河南往刘某的厂里送油渣,每个月大约送4到5车,每车约15吨。黄某还安排了一名工人到厂里监督刘某每个月生产成品柴油的数量,由刘某每月给这名工人2500元工资。
刘某交代说,自己生产伪劣成品柴油的工艺流程非常简单:将原油渣、废机油放入锅炉内,随后用柴禾烧;加热到一定温度时,锅炉内原油渣或废机油就变成水珠状柴油,再通过一根管道流入到另外储油罐内,就便变成了伪劣成品柴油。
据警方估算,刘某炼油厂里的每个锅炉每次可装30吨原油,要将这30吨原油炼完,需要20天左右,每天会炼出1吨多成品柴油,每个月能生产30多吨;所需的原材料大约在50到60吨左右。
案发时,警方还在刘某的厂里发现了存放的14吨油渣。
警方查明,生产出伪劣柴油后,刘某会按每月按伪劣成品柴油的产量,以低于市场上成品柴油的价格向黄老板的帐号上汇钱,付清买油渣的款项。刘某对外销售的价格则是,每吨7100元左右。
300余吨伪劣油经“黑加油站”流入市场
警方查明,自2011年10月以来,刘某的地下炼油厂已生产并销售伪劣柴油300余吨,非法牟利80余万元。
据介绍,2004年,早在建地下炼油厂之前,刘某就已在十堰市区南岳路某公司销售部物流公司停车场内建了一个小型加油站,专门倒卖柴油给商品车的送车司机。
“为了减少成本,新商品车的送车司机很愿意买比市场价低0.75元左右的伪劣柴油。”刘某说。
“那是一间十几平米的小屋,屋里有一台自动加油机,小屋下1米多深的地下埋了个能储存17吨油的储油罐。”办案民警说。
知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刘某的加油站没有任何手续,2004年开始出售柴油。2011年10月,这个加油站就开始卖刘某自己生产的柴油了。由于油品质量不好,刘某出售的价格总是比正规加油站低0.75元。来加油的,大都是开着新出厂的卡车往外地送的送车司机,他们往往图便宜,加油不要任何票据。
刘某将伪劣柴油卖个商品车送车司机的同时,也批发给温某等3人,他们又分别卖给十堰市多个酒店使用。
为扩大经营规模,今年4月,刘某又将小学同学熊某、熊某的大学同学李某拉拢入伙。熊、李各出50万元入股,刘则以地下炼油厂的厂房、设备折算为65万入股,三人开始合伙经营。
今年6月,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民警获得该案线索后,迅速组织侦查,并成功捣毁这一生产销售伪劣柴油地下工厂,抓获刘某、熊某、李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扣押生产原油及成品油20余吨,涉案价值近百万元。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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