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记者汪蕾)6日,记者从宜昌市教育局获悉,为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水平,“十二五”期间,将完成500名教师的硕士、博士学历(学位)提升。根据要求,教师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后,必须在原单位工作服务5年以上。
据了解,每个县市区应每年组织安排5—10名教师,市直各学校应每年组织安排不少于2名教师,参加硕士、博士学历(学位)提升学习,今年的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5日—7月10日。
按照规定,教师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后,可在单位报销一定比例的学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由所在单位承担三分之一学费,市教育局补助5000元学费。县市区教师学习补助办法由各县市区研究确定。
提升计划中对教师的惟一要求是,在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后必须在原单位工作服务5年以上,经市、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在所辖学校之间调整交流的,其工作服务期可连续计算。不满上述服务年限要求调离的,须返还补助学费。
移动:
湖北手机报:发送 HBSJB 到 10658000
楚天都市手机报:发送 CTDSB 到 10658000
湖北惠农手机报:发送 HBHN 到 10658365
电信:
湖北早晚报:发送 CZW 到 1065970107
湖北早晚报短信版:发送 88 到 1065970100
天翼健康生活手机报:发送TYJK到1065926858
联通:
联通手机报-湖北日报:发送 HB 到 106558666
联通手机报-楚天都市报:发送 Z 到 106558226
联通手机报-楚天金报:CT 88 到 10659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