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与“限”20年
1994年,武汉市在7个中心城区禁鞭。随后,沌口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吴家山地区、蔡甸城关地区等,也都纳入禁鞭范围。
2006年6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7个中心城区除春节期间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些城区的农村地区,经区政府报市政府批准,暂不列为禁放区域。其他城区禁放区域,由区政府确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禁放区域,由市政府确定。
2007年春节期间,武汉燃放烟花爆竹正式“禁改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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