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陈岩)12日上午,省长李鸿忠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湖北省扶贫条例(修正草案)》和《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确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李鸿忠说,扶贫开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来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使我省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不断取得新的成绩。特别是,1996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湖北省扶贫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保障和促进扶贫工作,这在全国属于首创。条例实施以来,对全省扶贫开发和老区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近几年,国家根据形势发展对扶贫方针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我省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政策措施、方式方法,随着形势发展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修改完善条例是必要的。
李鸿忠强调,扶贫开发是“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贫困地区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对消除贫困、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使命,进一步提高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紧紧围绕新阶段扶贫开发战略的重大调整,不断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切实搞好“整村推进”和脱贫奔小康试点等重点工作,实现从解决温饱向长远脱贫致富转变。
李鸿忠指出,现行《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是第八届省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于1995年9月26日通过的,对促进我省科技进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科技进步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凸显出来,现行条例已明显滞后于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要求,不能适应我省科技进步工作的发展要求。为加速我省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为建设创新型湖北提供相应法律保障,全面修订我省的科技进步条例十分必要。
李鸿忠要求,把我省富集的科教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创新科技体制机制。科技进步的成败,取决于科技体制的创新活力,而知识产权保护是科技进步的核心,知识智力成果的产业化、商品化是科技进步的落脚点,产权交易平台和交易市场建设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推进器。企业是市场经济主体、科技自主创新主体,也是科技投入主体。要鼓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应用为立足点,以效益为追求,以形成生产力为最终目标,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力度。全省要进一步提高科研投入占GDP的比重,促进我省科学技术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竞争优势。
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副省长郭生练、田承忠、赵斌、张岱梨、段轮一出席会议。省政府秘书长尹汉宁、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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