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看湖北

湖北襄阳:两官员因“一纸公函同城漫游22天”受处分

发布时间: 2013-08-15 15:2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新华社武汉8月15日电(记者李伟、袁志国)一纸公函,从市水利局到区办事处“同城漫游”走了22天。湖北襄阳市纪委、监察局13日对相关责任人樊城区政府副区长李夫勇、市河道管理局建设科科长胡国葵分别给予警告处分。

  据襄阳市纪委、监察局通报,6月14日,襄阳市水利局起草并正式签批《关于长征东路清河桥工程施工及小清河右岸堤防拆除恢复的函》,6月17日,市水利局安排河道管理局建设科科长胡国葵将该函交给市建管中心,但因胡国葵出差等原因,文件在胡国葵手中停留了3天后于20日才到市建管中心。

  市建管中心26日审阅完后,于当天将函件送达樊城区副区长李夫勇办公室,但李夫勇7月1日后才签署处理意见,又隔3天后于7月4日才将批件送回区政府办,7月6日该函才下发至清河口办事处,该函在李夫勇手中停留了8天。

  襄阳市纪委、监察局调查核实后认为,李夫勇、胡国葵同志身为党员干部,在处理公文过程中作风懈怠,造成了不良影响,决定给予二人警告处分。

  同时,襄阳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吸取教训,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促进发展,积极倡导和推行“马上办、帮你办、我来办”的工作作风。(完)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xinhuashe)
关键词:

相关新闻: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