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粟灵、邹伟)记者20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自8月20日至10月31日,公安部将在全国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套牌套证”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查处。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介绍,整治期间,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保持路面严查严管高压态势,通过设置查缉卡点,成立执法小分队、查缉小组等专业化队伍,开展查缉行动。相邻省、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建立完善查缉协作机制,建立跨省、市的查缉、布控、堵截联动方案,开展异地执法、集中清查、区域性统一行动等。
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严惩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扣留车辆的依法扣留,依法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依法收缴,依法应当罚款的依法罚款,依法应当记分的依法记分。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加大对机动车品牌销售店、二手车交易市场等服务网点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工作的管理力度,并在办理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时,严格监督车辆安装符合相关规定的固封装置,防止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发生。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与有关警种部门的协作,查处和取缔制造、贩卖假牌假证及制售伪造、变造号牌工具的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配合工商、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品牌销售店、汽车修理厂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清理非法交易窝点。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公布举报电话,开辟网上举报和短信举报,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并积极落实举报奖励政策。
新闻背景:公安部明确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种类
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粟灵、邹伟)记者20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将于8月20日至10月3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公安部明确,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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