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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8月1日起,我州将严格执行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新标准。
与2009年发布的《关于规范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比,新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共9项,增加了一项车辆租用费,同时考虑到近年来油价及人工等成本上涨因素,也调整了部分项目收费标准。例如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最高收费金额由500元调整为800元等。
州物价部门负责人表示,对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群众可以保留有关证据之后拨打12358投诉,物价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记者 毛国寅 见习记者 王波 实习生 姚奉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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