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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洪涛、特约记者涂玉国)襄阳市鼓励金融机构入驻新政日前出台,对金融机构总部落户襄阳的,襄阳市政府最高可奖励1000万元。
据《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引进金融机构的若干意见》规定,凡是在襄阳市区设立或新迁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及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均可获相应奖励。
设立金融机构总部具体奖励标准为,实收资本在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实收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的,奖励800万元;实收资本3亿元(含)至5亿元的,奖励600万元。金融机构的地区总部,在本市营运资金或管理的营运资金数额,年度月平均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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