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晚报讯(记者高炜 实习生张程程 舒培 通讯员张国才)24日,市政府在桃花岭饭店召开宜昌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大会,这标志着宜昌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
据介绍,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会上公布了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区负责人与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市委常委、副市长滕刚要求,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要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养老待遇发放率达到100%,二是要确保适龄参保对象参保率达到90%以上。
滕刚要求各地要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城区放宽社保参保条件
24日,记者从市社保征稽处了解到,城区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进一步放宽,人员参保不受户籍限制,均能在宜昌城区参加社会保险。
据了解,为切实贯彻《社会保险法》,今年城区对社会保险参保政策进行了调整,参保年龄限制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将个人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龄调整为:年满16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参保之日起向后逐年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此外,参保对象也打破了地域限制,不设户籍门槛,凡符合参保年龄在宜昌城区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可以参加宜昌城区社会保险。其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彩照三张,到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请办理即可。
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则必须参加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五项社会保险,由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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