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记者郭会桥 实习生朱芯 通讯员龚伟报道:4名在职教师私自办补习班,3人被处以行政警告,1人被辞退,1名校长被通报批评,所收费用全部退还家长……昨日,武汉市教育局通报,经举报并查实,全市4名教师因参与有偿家教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称,教师刘某是某中心城区一示范初中教师,2009年起被聘为学校代课教师,因教学出色,后担任班主任。经举报查实,其利用假期到社会培优机构代课。按规定,学校对其作辞退处理。
武汉某新城区3名教师因组织本班学生培优,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从3月份起,教师刘某每周六组织本班17名学生在家中补习,先后补习10次,收取补课费2520元。教师冯某,应家长要求,利用周六先后在其家中为5-6名学生补习,收取补课费2000元。教师范某,在由家长免费提供的一处闲置私房内,利用假期和周末,先后组织本班12-16名学生补习,收取补课费4760元。按规定,所在区教育局要求3名教师所收补课费全额退还学生或家长,并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某城区一初中校长因本校4名教师被查证参与培训机构补课活动,负有管理责任,被全区通报批评。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这条“红线”,任何老师都不能“碰”。今年上半年,武汉市教育局共接到师德问题举报42起,其中26起涉及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教育部门实地暗访取证10余起,10名教师经查确有从事有偿家教行为,3人被处以行政警告处分,6人年度考核不合格、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优晋级资格,1人被学校辞退。
对于损害市民利益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学收费等问题,可拨打65608550(市教育局监察室)、65608497(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或者本报热线(86788888)举报,也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政务网(www.whjyj.gov.cn),通过网上群众信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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