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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珊 通讯员赵牧 实习生舒娟)两名拆迁公司社会人员,冒充政府拆迁项目负责人,以虚构的拆迁工程为诱饵骗取多人拿出所谓的“投资”合伙从事拆迁,共计19.8万元。记者昨悉,两人因诈骗罪被武昌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2年10个月,并处罚金。
武昌区家园拆迁安置事务所,是一家受当地政府指派、负责政府拆迁项目事宜的社会公司。去年年初,张某、韩某受雇于这家公司,具体向被拆迁的居民宣传相关政策,并不负责单位拆迁项目。在此过程中,两人眼见“拆迁”二字大有财路,遂商量以拆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牟取不义之财,此间果然有不少人向他们打听“能否搞点拆迁项目做”。
去年8月22日9时,经过精细的谋划,在武昌徐家棚的某一拆迁工地的食堂内,韩某冒充武昌区拆迁办公室领导小组的科长,张某则伪造4份徐家棚团结路6号共4栋楼的拆迁合同,同意邀请贾某共同参与拆迁,但贾某须出资10万元。签下合同后,贾某拱手送上10万。
同年10月,两人又以相同手段骗得崔某9.8万。事后,贾某等人向武昌区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听得知,团结路6号的拆迁项目尚没有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拆迁合同。张、韩二人落网后,交待所骗之钱用于还债及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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