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记者夏中华 实习生王文超报道:预交3000元定金租下铺面,准备合伙做餐饮。等到签合同时,却被告知预订的商铺已租给别人了。”铺位预订人在得不到管理方合理解释后,要求退还定金遭到拒绝。
王先生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他和几个同学准备凑钱开一个小吃店。6月22日,王先生等人找到武昌徐东新干线生活广场招商办公室,交了3000元定金,预租该广场1418-12号铺面。落款的单位是“湖北天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月13日,王先生接到湖北天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合同签订通知确认函》。确认函要求预租方王先生务必于8月15日前,去该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完善相关手续。
前日,王先生等人拿着3万元的半年租金,来到徐东新干线生活广场管理办公室,准备签订商铺承租合同。此时,负责人徐先生称,王先生预订的1418-12号铺面已租给了别人。王先生追问原因,徐先生则称,他刚刚接手工作,不清楚具体原因。
王先生当即提出退还3000元定金,遭到徐先生拒绝,双方一度陷入僵持。“我们按规定时间来签合同,铺子被租给了别人,3000元定金难道打水漂?”王先生郁闷地说,没想到刚出学校就遇到这大的麻烦事。后经协商,广场管理办公室跟王先生书面约定“9月20日前,予以解决。”
无独有偶。记者前去了解情况时,遇到一名许先生,他和王先生有几乎一样的遭遇。许先生称,他于7月1日,交了3000元定金,预租该广场T03铺位。去签合同时,被告知铺位已租出去了。许先生多次找到管理方,退还定金的要求屡屡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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