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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的姐收取返程费被处罚款1000元

发布时间: 2012-08-18 05:1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倩)从汉阳王家湾打的到汉南碧桂园凤凰酒店,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为89.2元,可司机却翻倍收取了乘客180元,理由是的士返程要“空跑”。

  市民陈先生介绍,8月9日早晨8时许,他从汉阳王家湾打的到汉南碧桂园凤凰酒店开会。上车时,女司机跟他说,去汉南要走高速公路,车费需180元。陈先生表示怀疑。司机便拿起对讲机,询问同公司的其他司机,对方也报价180元。因为第一次去汉南,陈先生并不清楚路程有多远,他说,如果打表是这么多钱,他就给。但陈先生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是89.2元,司机要价竟是这个数字的两倍。司机解释,的士返程要“空跑”,所以要加收“返程费”。陈先生不明就里,就付了180元。后来,他打听得知,打的并不需要付“返程费”。当天,陈先生便向客管处投诉。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客管处了解到,经过调查,当事司机称,上车前和乘客商定了价格,但因乘客要求保留发票报销,因此,路上打开了计价器。根据客管处规定,司机必须严格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不打表和乘客“议价”、收取“返程费”等,均属违规行为。按规定,陈先生将从客管处领回司机多收的90元车钱,并获得50元奖金。当事司机被处以罚款1000元。客管处还要求出租车公司加强对司机进行教育和培训。

  同时,市客管处提醒乘客,乘坐出租车,应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付费,如有司机要求“议价”或收取“返程费”等,应加以拒绝,并拨打客管处的热线投诉。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关键词:议价;返程费;当事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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