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金龙在法院前接受采访
楚天金报讯 文图/本报记者黄鹏程 通讯员洪法
去年2月12日,华中科技大学“博士”郑刚响应学校号召捐精,不料却在取精室外猝死。去年12月,他的父亲郑金龙将华中科技大学、协和医院和华中科大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告上法院,索赔400万元,此事引起了国内媒体的广泛关注。昨日上午,该案在洪山法院进行历时两个半小时的不公开审理,将择日公开宣判。
审判情况
历时两个半小时 不公开审理
今年6月12日,该案在洪山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理,郑金龙只将华中科技大学列为被告。因案情复杂,法官当庭中止审判,转入普通程序。昨日庭审中,郑金龙将同济医院生殖中心、协和医院追加为共同被告,郑刚的妻子吴琳成为本案第三人。
刚开始时,郑金龙并没有请律师,他称:“400万的索赔额仅律师费就要36万元,我请不起。”为了打这场官司,郑金龙解释,自己已花了20多万元。为此,洪山司法局对郑金龙进行了司法援助,派出律师免费为其打官司。
昨日上午,武汉乃至全国各大媒体都聚在洪山法院庭外等候。9时10分许,法庭正式开始审理此案。
据悉,庭审现场,吴琳并未现身,也没有其代理律师出庭。庭审焦点集中在郑刚死因以及赔偿金额上。
11时30分许,庭审结束,合议庭没有当庭宣判。据一名法官介绍,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死因成谜
为何没尸检成焦点
令外界关注的是,郑刚为何在捐精过程中会猝死呢?这也是昨日庭审的焦点。
郑金龙走出法院后说,“如果捐精能致人死亡,那全世界的男子都不用结婚。”他还说,郑刚的身体一向很好,并且从他随身带的包里找出证据,其中一份盖有“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公章及9名前同事签名的《证明》称,郑刚在该院工作期间,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郑金龙还称,郑刚当年春节回老河口时,该院还对郑刚进行脑、心、肝、肾等免费体检,结果都很正常。没想到10天后,郑刚就猝死在校内,郑金龙认为不可思议。当他要求对郑刚进行尸检时,遭到了被告方拒绝。
为何医院没有对郑刚进行尸检呢?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法律顾问万利强称,“郑刚猝死之后 ,我们也希望能够对郑刚进行尸检,因为捐精死亡这在世界上是第一例,很有研究价值,但其家属不同意,我们也没有办法。”他还称,不同意尸检的是郑刚的妻子吴琳和郑刚的哥哥,“郑金龙当时在楼上,他的大儿子当时全权代表郑金龙。”
庭审之后
双方均拒绝调解
庭审的另一个焦点是三被告是不是有责任?
华中科大的代理律师何丹称,法庭已查明,生殖医学中心是独立法人资格,应独立承担责任,华中科大及协和医院并非适格的民事主体,不应承担责任。
生殖医学中心法律顾问则称,生殖中心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标准进行操作,不存在过错,也不应承当相应责任,并且在事情发生后,立即拨打了120和110。
郑金龙的法律援助律师刘杰认为,即使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方存在过错,也应公平赔偿,之前的8.8万元只是一种人道捐赠。
法庭上,双方均拒绝调解。
案件回顾
“博士”取精室外猝死
郑刚1977年出生于鄂州市郑家湾,是郑家的骄傲。郑刚从三峡大学毕业后,在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7年,被晋升为“心脑外科主治医师”。2008年,郑刚自费到华中科大攻读外科学硕士。此前媒体曾报道郑刚是在读博士,但据同济医学院方面介绍,郑刚事发时仍是硕士在读。
去年2月12日,郑刚响应华中科大号召,走进隶属于生殖医学中心的湖北省精子库,这是他第五次捐精。捐精过程中,郑刚身体出现异常,在送医途中死亡。
郑刚死亡后,其家属曾与校方签订了一个协议书。记者在这份协议书上看到,签字方是校方与郑刚的父母及郑妻吴琳,日期是郑刚死亡的第二天,内容是校方人道主义补偿郑金龙夫妇8.8万元,并免去吴琳在华科大读博期间的费用2万元和为其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