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叶桢律师: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所以,局长状告王纲,法院立案是合法的。问题的关键是,王纲所举报的事实是否客观存在?是不是虚构的抑或是道听途说的?是待证事实还是捏造事实?是故意损害他人人格、名誉还是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损害的程度是否属于情节严重?也就是说,王纲的举报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必须严格按诽谤罪的法定构成要件进行审查,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公正裁决。如果王纲的举报属实或者基本属实,没有损害局长人格、名誉的故意,则不构成诽谤罪;反之,则可能涉嫌构成诽谤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公民依法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他人以检举、控告侵害其名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借检举、控告之名侮辱、诽谤他人,造成他人名誉损害,当事人以其名誉权受到侵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网上举报,是我国加大反腐倡廉的新举措,在某种程度上有利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但是,网络传播速度之快、影响之大,是平面媒体所无法比拟的。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我国应当尽快网络举报、投诉等立法工作,出台司法解释,规范网络举报、投诉行为,既保护举报人,又查处违法犯罪分子,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