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称,关于美方提出的各国派军舰在霍尔木兹海峡建立“护航联盟”的构想,日本政府如何应对成为焦点。
据共同社7月16日报道称,对于美国可能提议“护航联盟”成员国护卫本国船只一事,日本政府内部众多意见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派遣自卫队的门槛较高”。目前,倘若美方正式提出要求,日本政府该如何应对的讨论仍没有进展。美方等得不耐烦而采取强硬姿态的话,事态发展可能会让日方“大伤脑筋”。
派遣自卫队法律依据很“牵强”
报道称,探讨向海外派遣自卫队时,可能会依据《自卫队法》的“海上警备行动”——在为了保护人命和财产、维持治安“有特别需要的情况”下,可通过防卫相下达指示予以实施。2009年3月,日本曾为了保护本国船只免遭海贼打击,向索马里海域亚丁湾派遣了2艘战舰。
▲资料图片:2009年3月14日,日本向索马里海域派遣舰艇应对海盗威胁。图为“涟”号驱逐舰驶离日本广岛县的吴基地。(新华社)
若“护航联盟”仅限于护卫本国船只,那么就有成为“海上警备行动”对象的余地。然而,目前日本所牵涉的油轮遇袭事态已经平息。有消息人士指出:“这难以说是保护人命等‘有特别需要’的事例,有些牵强。”
此外还有2009年7月实施的《海盗应对法》。报道指出,由于海上警备行动只能护卫日本船只,而该法是解除这一制约,可不问船籍保护所有船只的法律。问题在于攻击油轮可否视为以抢夺财物为目的的“海盗行为”,在日本政府内部,认为“不属于”的意见占主流。
2016年3月实施的安全保障相关法又如何呢?若美国等关系密切的外国受到攻击,认定为威胁日本存亡的“存亡危机事态”,可行使“集体自卫权”加以反击。安倍晋三曾举出过在霍尔木兹海峡扫雷作为“存亡危机事态”的例子。不过,美国和伊朗目前并未进入战斗状态。
▲资料图片:一名男子用手机拍摄在霍尔木兹海峡巡逻的伊朗军舰。(新华社)
报道认为,若放任不管,影响日本安全的“重要影响事态”也是可派遣自卫队的情形之一,但自卫队可以做的仅是供油等后方支援,护卫油轮并不在任务之列。
此外,在威胁国际社会安全的情况下,以联合国决议为条件可派遣自卫队的《国际和平支援法》也适用。然而,在现阶段围绕油轮遇袭问题,并未出现通过联合国决议的动向。
报道称,还有一个选项是制定特别针对“护航联盟”的特别措施法。在2001年美国“9·11”恐袭事件后,日本制定了《反恐特别措施法》,自卫队在印度洋向美国舰船实施了供油行动。日本外务省消息人士对此表达否定性见解称:“不清楚国会审议会花费多少时间,这并不现实。”
日本可能会“里外不是人”
日媒认为,美方提出“护航联盟”构想的目的是加强对伊朗的包围网以及减轻自身负担。但对于与伊朗保持友好关系、力争通过对话缓和紧张局势的日本而言,参加该联盟的负面影响不小。若美方加大压力,势必会造成日方“里外不是人”的局面。
▲资料图片:日本海上自卫队“出云”号直升机航母驶离横须贺基地执行护卫美舰任务。(路透社)
日本政府相关人士就今后的应对措施称,“美方提出怎样的提议,不看一下内容的话什么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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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怂恿盟友组团应对“伊朗威胁” 专家:盟友参与也不会用心
为了应对所谓“伊朗威胁”,美国决定召唤盟友组团“护航”。但专家认为,这未必会得到太多响应。
据路透社7月10日报道,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美国海军陆战队上将约瑟夫·邓福德近日表示,美方希望在未来几周内与盟国组建军事联盟,为通过伊朗以及也门毗邻水域,尤其是霍尔木兹海峡与曼德海峡的盟国商船“护航”。
据悉,英国和埃及已经决定加入。此前,英国皇家海军陆战队帮助英属直布罗陀扣押了一艘运载伊朗原油的油轮,两国在波斯湾形成对峙态势。
此外,美国也没忘召唤东亚的小兄弟。据韩国《东亚时报》7月12日报道,美国就伊朗问题向韩日提出了“请求书”,要求韩国和日本派兵组建联合舰队。点击查看更多>>
文章编辑 | 董磊、汤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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