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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任免多名干部:含监察委代理主任朱庆刚、副市长谭海华等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6日17:27 来源: 咸宁日报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谭昌强

今天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谭海华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光为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任命:

朱庆刚为咸宁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岩松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主任职务;

万康勇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程良胜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4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程良胜同志的辞职请求,参照地方组织法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决定,接受程良胜同志辞去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朱庆刚同志为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19年4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朱庆刚同志代理咸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纠错】编辑:郭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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