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琼瑶、通讯员雷良伟)鲜香美味的长江刀鱼,今后难在餐桌上出现了。1月5日从农业农村部官网上获悉,自今年2月1日起,将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这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刀鱼被称为“长江第一鲜”,每年刀鱼上市时节,品尝刀鱼之鲜成为一大乐事,刀鱼价格水涨船高,曾卖出过几千元一斤的天价。前些年,由于长江水环境污染加剧以及人们滥捕滥捞,长江刀鱼数量一年比一年少,且个头明显偏小。
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此次农业农村部再次发文,禁止长江刀鱼、凤尾鱼和河蟹三种天然资源生产性捕捞,意味着到“另行规定”之前,刀鱼和河蟹等长江美味将不允许在餐桌上出现。
省水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业部门根据资源和生产情况限额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我省目前有持证捕捞渔船一万多艘。禁捕令实施后,渔政部门将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自2003年起我国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2015年年底,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原农业部对长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比往年提前了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