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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违停整治来了 7种违停一律拖车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1日07:26 来源: 长江日报

1月31日上午,硚口交通大队民警在同济医学院门口清理违章停车  

长江日报记者杨涛 夏奕 摄

长江日报讯(记者夏奕 通讯员张鹏 章潜夫)长江日报记者从市交管部门获悉,截至1月31日17时,全市针对18条停车秩序示范路的违法停车开展整治,共出动警力500余人次、拖车100余台次,发放宣传单1万余张,查处违停1856起,拖移违停车辆158台。

1月31日上午9时30分,长江日报记者随汉阳区交通大队民警巡逻至汉阳大道五弦路路口,发现加油站旁边有2辆违停车辆,民警立即对两车取证处罚,并安排牵引车拖移车辆。

上午10时10分,长江日报记者随民警来到汉阳大道汉钢路路口某酒店门前,三辆违停的车辆赫然停在酒店大门口,其中一台车车头正对围墙无法拖移,民警立即通知“大力神”牵引车司机,5分钟后该车被吊走,其他两辆车也被拖移。

随后民警进入酒店发放宣传单,门店经理称,该店位于主要干道,对于门前违停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在跟客人进行宣传,最近还在发放有关18条停车秩序示范路内容的宣传单,酒店客人的车辆都停在酒店专用泊位及酒店指定的停车场。

据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从武汉市公布18条停车秩序示范路以来,各辖区大队不断规范示范路标志标牌标线的设置,清理私设、私占车位,加强机动车违停的治理,同时,不断向沿街商铺及违法驾驶员宣传2月1日将实施最严管理机动车违停措施。

目前,武汉交警对于18条停车秩序示范路周边私设、私占车位的违停已全面清理完毕,电子抓拍设备已全线覆盖,违停整治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交管部门介绍,在前期广泛宣传、告知的基础上,自2月1日起,开展强力整治。对在18条示范路上违反禁停标志标线的行为,将按照“违反禁止标志标线”,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对堵塞应急通道违停、人行横道线上违停、公交车站违停、交叉路口及距路口50米路段违停、公共停车场周边300米违停、双排或多排违停以及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停等七种违停行为,一律拖车。

全市18条停车秩序示范路

1、沿江大道(黄浦大街-民生路)

2、解放大道(黄浦大街-水厂)

3、发展大道(常青路-唐家墩路)

4、建设大道(黄浦大街-双墩)

5、解放公园路(解放大道-黄孝河路)

6、三阳路-澳门路

7、青年路-利济北路-武胜路

8、晴川大道(晴川桥-国博)

9、汉阳大道(晴川大道-龙阳大道)

10、江城大道(月湖桥-三环线)

11、武珞路-珞喻路-珞喻东路

(长江大桥-关山大道)

12、临江大道(张之洞路-建设十路)

13、沿港路(和平大道-冶金大道)

14、东湖路-洪山路-天鹅路

15、惠明路-东三路

16、武汉火车站环路

17、太子湖路-体育路-体育馆

18、关山大道

整治 最严违停 【纠错】编辑:袁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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