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无房市民来说,租房居住,是解决住房困难的有效办法。对此,2月15日实施的《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将通过多种方式发展租赁住房。
新政出台 今后租房将更加方便
经过多次公开征求意见,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修订,《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上个月2号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布,并从2019年2月15日起开始施行。根据规定,今后本市将根据人口增长、存量租赁住房供应量、成交量和空置率等指标,发展租赁住房,以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合理确定。新建租赁住房,将选择基础设施完备,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的区域,合理安排布局,方便居民工作生活。而在住房租赁需求量大的区域,将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赁住房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这意味着今后不仅政府会投资建设租赁住房,在商品房小区中也有可能出现配建的租赁住房。这样一来,市场上能够提供租赁住房的房源将会更多。
对于到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本市将通过一定的扶持办法鼓励租房居住。支持符合租赁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引进人才通过市场租赁住房,住房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租房家庭,结合人均住房面积和收入情况,按规定分类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将由房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现在,开发商在建设出售的商品房时,需要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为鼓励建设租赁住房,《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住房租赁经营者建设非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当采取出让方式取得,可以依法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在土地出让方案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不少于20年。这些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不动产登记簿和登记证书上,将注明是租赁住房,同时注明租赁用途和租赁期限。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此外,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还鼓劲房屋所有权人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造后,长期用于租赁居住。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政府投资建设、鼓励开发商建设租赁住房,以及其他房屋所有权人改造房屋用于出租,今后用于出租的房源有可能会明显增加,这不仅对保证租房人找到合适的房源有好处,对于稳定商品房市场同样有积极的作用。
15日开始实施的襄阳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中,对于改造房屋也有明确规定,房主不能随意乱改房屋。
出租房屋禁止乱改
随着房价越来越高,以及流动人口的增多,越多越多的市民选择租房居住。房主为了多出租房屋,往往会对房屋进行改造。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表示,鼓励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进行改造对外出租。但改造的方案和图纸,要向消防部门办理相关消防手续;改造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改造人应处理好相邻关系,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如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的,须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市房管局法规科科长 张德军 :不得将没有防水功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书房的上方;这样规定,既是避免造成漏水,也能防止邻居之间产生矛盾。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改造房屋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还需到物业公司申报登记,这样规定即是为了防止房主随意改造无人过问,也是向主管部门及物业公司提供了对野蛮改造进行干涉的依据。对于违规改造的行为,消防、物业等就有了制止的尚方宝剑。这样一来,房主在改造房屋的过程中,只能在原有格局上进行改造,不能把房子分割改造。因为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还规定,房间不能随意分割。
市房管局法规科科长 张德军: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原设计房间分隔搭建后出租。比如不能把阳台改造为房间对外出租,客厅、餐厅、卧室等也不能分隔成两间对外出租。
来源:云上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