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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6日09:12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江卉、通讯员曹华、汪姗姗)2月15日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春节前后,我省各地纷纷启动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 

1月29日上午,宜昌市举行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西陵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邱克林代表退役军人发言,他表示,“光荣牌是党和政府给予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的崇高荣誉。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一名退役军人,我将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永葆军人本色。”  82岁伤残军人车炳章是西陵区首批悬挂光荣牌的退役军人,他说:“脱下军装这么多年,党和国家没有忘记我!这不仅是我个人和家庭的荣誉,更是退役军人的荣誉!”  

87岁正团职军休干部周伯泉小心抚摸着金黄铮亮的光荣牌,乐的合不拢嘴,他说:“这是春节我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这既是一份荣耀,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宜昌市将分期分批完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主城区和当阳市首批于2019年1月启动悬挂光荣牌工作,其余8个县市区将于2月上旬启动,全市计划2019年3月底前全部悬挂到位。  

1月30日上午,黄石市为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启动。全市七个县(市)区同步启动光荣牌悬挂工作,计划将全市5万余名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的“光荣之家”牌匾全部悬挂到位。  亲眼见证自己家挂上“光荣之家”牌匾,退役军人张为勇说:“一块小小的光荣牌,让我体会到了党和国家对我们退役军人的重视。我会珍惜‘光荣之家’特殊荣誉,为军增辉,为黄石的美好明天尽全力、立新功!”  

1月31日,鄂州市市、区两级同步启动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  据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精神,1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下发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

悬挂光荣牌的适用对象包括:具有我省户籍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家庭(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家庭)、退役军人家庭。  今年春节期间,我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实行全时值班制度,采取约定时间地点、约请登记办理等方式,满足返乡人员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的要求。

湖北 退役军人 光荣牌 烈属军属 【纠错】编辑:袁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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