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武汉市召开全市长江入河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会,提出今年上半年专项行动时间表:3月份启动重点湖泊排口排查,4月份启动非重点湖泊排口排查,6月份启动长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向纵深推进专项行动。
启动长江入河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 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工作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此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为长江经济带覆盖的沿江11个省市,以长江干流(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主要支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及太湖为工作重点,将通过两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
结合武汉湖泊众多的特点,武汉市一并将湖泊排污口纳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全面查清长江(武汉段)及主要支流、武汉市166个湖泊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到底在哪里排、到底谁在排、到底排什么、到底排多少等5个方面问题。排污口排查整治涉及生态环境、水务、住建、交通等多个部门,武汉市将按照“市直部门统一部署、各区具体实施”的原则完善市区联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的总体思路,高标准推动长江入河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污水不入江(河湖)”的总体原则,以钉钉子的精神彻底排查长江入河湖泊排污口,对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道等直接向长江及主要支流、湖泊排放废水的排口应查尽查,切实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逐一销号”的原则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在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保障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充分体现“武汉担当”。
(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黄朋威 余旭东 通讯员 王勇 余海涛 责任编辑 骆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