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先宏、通讯员王润东、唐景淇)“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春回大地,鱼类进入产卵繁殖期。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
禁渔范围,为长江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及通江支流,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
2月22日召开的武汉市长江汉江禁渔工作会议要求,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严格做到渔船靠岸入港、网具入库封存、人员离船上岸;依法查处电毒炸鱼、迷魂阵、地笼、滚钩、深水张网等有害作业方式;依法依规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国家级水产原种场需采捕长江天然水产苗种、有关科研单位进行长江渔业资源调查,应按规定向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同时,在禁渔期间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据介绍,2018年禁渔期间,武汉市共开展执法行动410余次,取缔违规捕捞业“迷魂阵”18部、地笼200余部、搬罾6部,扣押“三无”渔船9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