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蒋昊 胡雁南 邓文义)2月21日,湖北通山谭道兵等14人涉黑案在通山法院第七审判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咸宁市委政法委,咸宁市中院、咸宁市检察院、通山县委、通山县委政法委、通山县法院、通山县检察院、通山县扫黑办等相关领导在该县法院安保指挥中心观摩庭审直播。
庭审现场(通山市委宣传部供图)
检察机关指控谭道兵等14人聚集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并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同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赌博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妨害公务罪、窝藏罪追究谭道兵等1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通山市委宣传部供图)
该案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等7人组成合议庭,14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在审判长支持下,法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向被告人讯问、发问。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庭审。
通山县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后,及时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依法告知并充分保障了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召开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