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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拟就控烟、轨道交通等立法,将明确禁烟场所范围与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20:43 来源: 长江日报融媒体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15日讯(记者宋磊 通讯员杨阳)15日,长江日报记者从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就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养犬管理、轨道交通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领域立法,以问题导向推进,力争立符合实际、有效管用、百姓拥护的法。

“全面推进公共场所控烟,是武汉市建设健康城市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基本前提,近年来,市民对公共场所控烟的呼声越来越高。”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制定《武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有着深厚的民意基础。除群众呼声高外,近几年每年都有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建议。该立法项目争取在明确禁烟场所范围、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明确经营者与管理者及个人法律责任等方面解决问题。

据了解,2012年底,《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开始施行。随着武汉市轨道交通高速发展,该条例已不适应当前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需要。为确保规划引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管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修订该条例,以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有效解决当前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武汉市修订《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旨在与上位法规定以及国家环保政策保持一致,完善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责任等问题。修订《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拟就扩大限养区范围、取消管理服务费、明确禁养品种、规范对违规养犬的处罚等作出规定。

【纠错】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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