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黄磊、通讯员吕作武、彭婧)为进一步整治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以全新面貌迎接军运会,3月26日,武汉市客管处发布《关于开展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整治工作的通告》,武汉将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整治,对出租车违法运营、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扰乱社会治安等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根据通告,运营车辆未取得客运出租汽车合法运营手续的,处以3万元罚款;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营运的,处以3万元罚款。
巡游车经营者将营运车辆交给无服务监督卡的人员营运的,对巡游车经营者处以5000元罚款。
驾驶员拒载、议价、绕道、拼客、中途甩客倒客的,处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吊销从业资格证;造成恶劣影响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收回巡游车经营者对应车辆经营权指标。
驾驶员未随车携带合法运营证件、车容车貌“残破花”“脏乱差”、车内吸烟或者营运中进食的,处以200元罚款。
巡游车经营者所属驾驶员一个月内受到行政处罚的人次累计达到其营运车辆总数百分之三的,处以5000元罚款;累计达到其营运车辆总数百分之五的,责令违规车辆停止运营15日。
据介绍,武汉交通运输局、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城管委等多部门,已联合成立武汉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新形象、新秩序、迎军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多部门将联合行动,力争4月底前,机场、火车站出租车运营秩序明显改观;8月底前,全市出租车运营秩序整体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