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孙婷婷通讯员张本立摄影:楚天都市报记者邹斌
昨日上午11时30分,天空飘着细雨,府河河面上泛起薄薄雾霭,一只渡船从河对岸开到黄花涝码头停靠,码头两侧停泊了十来只用于旅游的木船。附近村民说,下雨天没什么船出来,等天晴的时候,府河上就会有许多船只,有的船是专门来此捕捞螺蛳的。
渔夫王师傅回忆说,去年11月看见有3艘捕捞螺蛳的船被民警现场扣了,“听说老板被抓走,捕捞船一直停靠在码头,几天前才被放了。”王师傅口中的“老板”叫许某,两个小时前,因为非法捕捞螺蛳,在黄陂区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
组织8人在府河内一次捕螺蛳近10吨
昨日上午9时30分,黄陂区法院一号庭开庭审理许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许某认罪认罚,开庭采取简易程序审理。
许某今年50岁,仙桃人,目前居住在东西湖区,从事个体工作。
公诉机关指出,从2018年10月底至11月10日,许某在无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8名工人,驾驶3艘捕捞船,使用禁用渔具吸螺机在府河流域捕捞螺蛳,每日采捕螺蛳数千公斤,通过变卖从中获取非法盈利。经当地村民举报,同年11月10日,许某等人船靠边卸货时被当场抓获,查获螺蛳9.79吨。随后,螺蛳被全部放生了。根据相关规定,吸螺机为长江干流禁用捕捞工具。
公诉机关在庭上列举了10位证人的证词。其中8名证人是跟随许某上船捕捞的工人。据他们称,每次行动从府河黄花涝码头上船,开到府河上游,用铁耙子在水底捞,再用高压泵管子将螺蛳吸起来,然后将螺蛳运输到黄花涝码头,由专人开着吊车拖运螺蛳。
法庭上,许某承认没有捕捞许可证。他每天邀请7到8人捕捞螺蛳,使用的捕捞工具为租来的吸螺机。自称不知道自然水域是禁止捕捞的,不知道使用的工具是违法的。他还说并没有打捞螺蛳的经验。“再也不敢了,认罪认罚。”许某在庭上讲道。
市民称经常看见打捞螺蛳的船只
庭审结束后,记者来到了黄花涝码头。许某正是在此被抓获。码头口堤岸两边绿草茵茵,岸边右侧竖着一个标志,写着“血吸虫疫区,禁止下水”。岸边刚刚停靠3艘船,4名男子1名船夫围在岸边聊天。
记者以游客身份向他们询问府河螺蛳。其中一位是退休的老渔政员工,他说有专门的机械船带着捕螺机,一次弄几万斤。天气不好的时候捕螺蛳的人不出来。水质越好的地方螺蛳越肥美。他用手指了指左前方说,天晴的时候,这处河段很多人来捞的。
船夫告诉记者,府河有很多螺蛳,也有不少人到府河捞螺蛳卖,餐馆也有人到府河来捞。天气好的时候,经常能看到人捞螺蛳,多得很。年前这段水域还抓了几个人。
渔夫王师傅说,去年11月,几个人在府河捞螺蛳,动静太大了,耙子搅到河底,太过分了被村民举报了,后来就被公安机关抓了。“现在大家都知道弄螺蛳是犯法的。”王师傅说道。
专家称螺蛳虽小生态功能强大
水域面积32.568公里的府河黄陂段是长江的支流,为自然生态水域,根据相关管理条例,为禁止捕捞水域。
公诉机关出具相关证据表示,螺蛳是天然水域内具有天然价值的水生生物,作为构成生物链和生态平衡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定情况下具有防治水域污染的功能。螺蛳可以保护水产资源生存环境,维系生态平衡,过度捕捞会损害江河湖泊的环境治理,加大环境资源修复的难度。依据湖北省相关水产管理条例,禁止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域擅自大量采捕螺蛳。
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学振教授表示,螺蛳虽然是个小不点,但也归为水产品,非法捕捞是违法的。螺蛳在水生态系统中占据重要一环,一方面具有超强过滤能力,能净化水质;另一方面它又是水底生态食物链中的一环,部分鱼类以它为食。
公诉机关认为,许某行为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