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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带百万奢侈品想蒙混过“关”被判刑 价值80余万元钻戒、名牌皮包全被罚没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12:3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图为涉案女子在海关接受检查

图为从国外带回的钻戒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理晶通讯员王田甜武连玲)武汉女子在法国购买钻戒、名牌皮包等11件奢侈品,花费约百万元,回国时企图逃税被识破,海关人员当场从她鞋子里搜出一枚价值人民币80余万的卡地亚钻戒。记者昨悉,武汉市中院近日一审开庭,以走私普通物品罪判处女子杨莉(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5万元,11件应税物品全部上缴国库。

2018年5月20日上午9时,武汉天河机场海关工作人员正在对乘坐国际航班的旅客进行通关检查,突然发现女子杨莉取完行李后迟迟不肯出关,形迹可疑,遂上前催促出关,没想到对方不予理睬,还推着行李箱进了洗手间。半小时后,关员发现杨莉一直没有出来,便再次进入洗手间进行催促,但对方声称肚子不舒服还要再待一会。

杨莉的种种迹象让关员更加怀疑,于是强行将其带入海关检验区。随后,关员在杨莉的行李中发现了购买贵重物品的发票,但是在其随身物品中并未发现任何贵重物品,杨莉便一口咬定没有携带大额未报税商品。关员根据经验,让杨莉脱下鞋子接受检查,在其左脚鞋子中发现了一枚卡地亚钻戒。同时,关员发现与杨莉同行的还有她的母亲,杨莉的部分行李在其母手中。

关员再次对杨莉母亲手中的行李进行了检查,当场搜出与发票信息相对应的包包、皮带、丝巾等11件超量应税物品。海关当场控制杨莉,将案件移交至天河机场海关缉私分局。经鉴定,11件物品总价约人民币100万元,偷逃税款共计约30万元。

据了解,杨莉生于1989年,是全职太太,丈夫经商,家境殷实。杨莉到案后交代,自己和姐姐结婚生子后,其母一直帮助她们带小孩,非常辛苦。2018年5月13日是母亲节,她便在旅行社订了七天的法国双人游,想陪母亲好好享受一下。在旅游期间,母亲看中了一枚价值人民币80余万元的卡地亚钻戒,听店员说退税后价格很划算,于是刷信用卡买下,作为礼物送给妈妈,同时自己也在旅游期间购置了一些东西,因为11件商品价值不菲,所以才出此下策。

3月18日,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杨莉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鉴于其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罚金,故判处杨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5万元,购买的11件应税物品全部上缴国库。

■以案说法

入境可带5000元免税商品 超出范围应主动申报纳税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李济森法官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合理范围内的个人自用品,入境公民每人可携带额度为5000元的免税商品,超出范围的商品均应主动申报,照章纳税,否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偷逃税款10万至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50万至250万元,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偷税250万以上的,刑期可达十年以上。除此之外,被判处上述三档处罚的被告人还当缴纳偷逃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所携带物品也均应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劝戒所有出境公民,携带货物入境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的底线,最后落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钻石及钻石首饰的税率为25%,箱包的税率同为25%。如在海外买个10万元的钻戒或名牌皮包,入境应纳税2.5万元。

女子 判刑 带百万奢侈品 蒙混过“关” 【纠错】编辑:袁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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