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 > 社会

湖北:对涉枪涉爆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0日18:1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武汉4月10日电 (龚轩)记者10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2019年起,湖北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对涉枪涉爆单位实行“黑名单”管理,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会接受相应惩罚和为期一年的重点监管。目前,该省已有17家企业单位被纳入省级“黑名单”。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8类问题的涉枪涉爆单位将被纳入“黑名单”,即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违反相关制度致使枪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或发生枪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事件隐瞒不报,非法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枪爆物品的;安全隐患突出,或长期违反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和作业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保存领取使用登记记录的;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相关许可证件和资质期满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通过欺骗、造假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或取得从业资质、相关证件的;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湖北省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涉枪涉爆单位一律进行挂牌督办,隐患“零遗漏”,问题“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对符合“黑名单”管理条件的单位,将及时进行核实、取证,记录相关基础信息和纳入理由;已被纳入到“黑名单”的单位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检查频次;仍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督促整改,并对其开展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对发现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此外,在一年的管理期限内履行了法定的责任义务,安全隐患整改完毕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且未发生涉枪涉爆案事件的单位,可移出“黑名单”;对应纳入管理未纳入、应督办未督办、应整改未整改,导致问题隐患长期存在甚至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案事件的,一律倒查追责。(完)

单位 相关 生产 黑名单 涉枪 【纠错】编辑:admin

Copyright © 2001-2018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在线投稿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