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开发商通知业主不进行毛坯房验收与交付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万军)购买精装房,到了合同约定的毛坯房交房时间,业主准备验房却遭开发商拒绝。昨日,武汉市青山区中冶·39大街楼盘的多位业主对此表示不满。
昨日下午,记者在青山区建设三路的中冶·39大街楼盘见到了黄先生、汪女士等四名业主。黄先生介绍,去年10月,他花230多万元在这个小区购买了一套98平方米的精装房,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和一份全装修合同。今年3月中旬,3栋一位业主进小区查看房子建设进度时发现,入户门根本不是销售人员之前宣传的“酒店式入户大堂”,个别已装修好的房间使用的装修材料和样板间使用的装修材料不一致。消息传开后,很多业主对房屋建设质量有担心。
多位业主向楼盘开发商——中冶置业武汉有限公司提出了按合同对毛坯房进行验收的请求,遭到开发商的拒绝。3月31日,开发商书面通知业主,已办结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将在网上予以公开,该楼盘不进行毛坯房的验收和交付。
此后,业主们发现,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加强了对小区的管理,业主们再也无法随意进小区查看。“开发商将房子全部装修好之后交付,业主将完全没法确认房子的施工建设质量。”业主汪女士表示。
随后,记者在售楼部见到该楼盘的营销部长陈经理。陈经理称,该楼盘在销售时,已事先明确向所有客户告知了该楼盘是精装修房,不进行毛坯房验收和交付,客户们在认购时也签署了书面的申请书进行确认。对于业主反映担心房屋建设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会设立业主开放日,供参观检查。
对于陈经理的说法,黄先生明确指出,他购房时并没有被告知不进行毛坯房验收,他也没有签署申请书。
陈经理称,业主所签的全装修合同约定了精装交付时间,客户购买的是装修房不是毛坯房,所以他们是全装修验收和交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业主们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和全装修合同是两份合同,两份合同中对毛坯房的验收交付和精装房的验收交付是独立的,业主有权对毛坯房和精装修房分别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