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伟 耿华栋)“经你们调解的1.6万元赔偿款,商家已经打给我了。太感谢你们了!”5月16日下午4时,荆门的鲁女士给东宝区市场监管局12315维权工作室打来致谢电话。至此,这场历时近2个月的服务伤害赔偿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来,家住荆门城区的鲁女士于2019年1月21日在城区某美发店花费800元接受美发服务,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致使其头部被烫疼了,回家后发现头顶一块头发脱落,头皮发红。医院检查后初步认定为烫伤,但是否会导致永久性脱发,还需要到专业医院做进一步检查。3月18日,鲁女士越想越气,遂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帮助维权。
接诉后,荆门市东宝区市场监管局12315维权工作室人员立即联系双方调查了解情况,并约定于3月21日到东宝区市场监管局12315维权室调解。
3月21日,经过三个多小时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初步共识,由鲁女士前往武汉做进一步检查,交通费、住宿费以及检查费用由经营者承担,待检查结果出来后再协商赔偿费用。
4月1日至5月14日期间,12315维权室工作人员先后6次致电双方了解伤情及进展情况,经消费者提议美发店同意双方定于5月15日再次到维权工作室协商一次性赔偿事宜。
5月15日调解现场。鲁女士表示,医院检查头发半年内难以长出,后期可能还要进行植皮、植发手术。经咨询估算,后期治疗费用、交通费、住宿费、检查费、误工费及精神抚慰金等一切费用约31,260元。美发店表示,因员工操作失误对鲁女士造成了伤害表示歉意,也愿意对鲁女士进行补偿,但是对赔偿估算值31260元提出异议,因为鲁女士受伤养护治疗过程中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责任,理由是鲁女士受伤后美发店多次要求为她进行护理,她不配合,鲁女士本人也没有及时到医院接受治疗,导致病情加重。美发店管理层经协商后只愿意赔偿6000元。
考虑到双方因意见分歧过大,12315维权室调解人员决定暂停调解,采取单独沟通的方式。工作室先是向美发店经营者宣讲了《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从法律层面指出经营者有依法承担赔偿的责任,同时从服务层面、换位思考和人性化角度考量,希望经营者拿出诚意。而对消费者,工作人员也希望在没有直接证据佐证赔偿金额的情况下,要有所让步,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经12315维权室工作人员再三调和,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由美发店在三个工作日内向鲁女士一次性赔偿包括后期治疗费用在内的一切费用共计16000元。鲁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