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胡志喜、杜琦)近期出门的朋友们要小心了,风大雨也大。继6月15日、16日两次发布预警信息之后,6月17日下午3时40分,我省再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消息:6月17日20时-6月18日20时,预计咸宁市,黄石市,鄂州市,武汉市(江夏),黄冈市(黄州区、团风、罗田、英山、浠水、蕲春、武穴北部、黄梅北部)以及其他暴雨中心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风险较高(三级),请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注意地质灾害防范,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天我省东部有较明显降雨,明后天降雨持续,请各地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延伸报道】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风险较高、高和很高,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分别对应自然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到三级以上时,由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并对公众发布。
目前我省的做法是,根据省气象部门提供次日的天气预报,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地质部门(主要是环境总站的技术工作组),结合我省不同区域的地质条件和地形地貌,在多年地灾数据分析基础上,构建预警预报模型,叠加降雨量,研判预测不同区域的地灾气象预警风险等级。省里的预警信息基本上覆盖到县级,市县可结合自身实际再有所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