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胡志喜、杜琦)7月12日上午和下午,我省连续两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所涉区域主要在咸宁。这也是今年来,我省首次一天两次发布该项橙色预警。7月13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截至7月12日,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与武汉中心气象台联合制作湖北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98期,发布了46期,其中二级橙色预警4期,三级黄色预警42期,另外52期未达到预警发布级别而未发布。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由弱到强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表示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风险较高、高、很高。其中三级、二级、一级分别对应自然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达三级以上时,由各级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联合签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并对公众发布。
目前我省的做法是,根据省气象部门提供次日的天气预报,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地质部门(主要是环境总站的技术工作组),结合我省不同区域的地质条件和地形地貌,在多年地灾数据分析基础上,构建预警预报模型,叠加降雨量,研判预测不同区域的地灾气象预警风险等级。省里的预警信息基本上覆盖到县级,市县可结合自身实际再有所细化。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44起,灾情均为小型,其中自然因素引发33起,人为因素引发11起。共造成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42.2万元。“上半年总体形势比较平稳。及时制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各地在重点时段加强地灾防治,发挥着重要作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我省成功预报恩施州鹤峰县南渡江滑坡,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据介绍,4月10日,鹤峰县新建南渡江大桥右岸边坡出现变形迹象,并有加剧趋势,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组织专家现场勘察,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和电力停电等应急措施。4月12日上午8时,边坡发生垮塌,因应急处置措施得力,未造成人员伤亡。
明晚至17日仍有降水 注意防灾减灾
湖北日报讯(记者周寿江、通讯员胡志喜、杜琦)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预计7月15日晚至17日,我省还将有一次降水过程。根据未来一周天气预报条件、前期降水实况及未来一周降水量预报,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历年地质灾害发生规律等因素综合分析:7月15日至18日,预计恩施、咸宁、黄石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受降水影响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大;三峡及宜昌地区、荆州石首市局部、鄂州市城区、黄冈市大部(黄州区、团风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北部、黄梅县北部)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部分中易发区,受降水影响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我省积极应对持续阴雨天气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城镇乡村人口密集区、交通干道沿线、矿山开采、水利等工程边坡地段、切坡建房区域、景区高陡斜坡地段、林区与矿区临时居住区等处的巡查监测与防范;各市县要密切关注最新气象预警、山洪暴雨预警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威胁对象;发现地质灾害危险,及时做好人员撤离工作;切实提升防灾减灾、临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我省三季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以小型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为主,发生时间将相对集中于7月,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区域为鄂东南咸宁、黄石和鄂州,鄂东北黄冈,鄂西恩施和宜昌,其次是鄂西北十堰。
入夏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已组织工作组,分片区对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