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周志超、余肖、周武超3人多次纠集在一起,通过非法拘禁、随意殴打等非法暴力手段讨债。经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2019年5月6日,由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7月10日下午,周志超、余肖、周武超3人涉恶犯罪一案开庭审理,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起诉书指控,以暴力、威胁手段在黄梅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健康权和财产权。
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法医鉴定等5组证据,证实周志超等3人违法犯罪事实,应当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发表了充分的辩论意见。
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