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 > 社会

醉汉强抢公交车方向盘被提起公诉 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7日04:44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耿珊珊通讯员向昱璇)武汉一醉汉因不知夜行公交停靠点与日行公交停靠点不同,错过站点后竟去抢方向盘,致公交车撞上路边护栏。检察机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7月26日,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4月25日0时许,一辆从汉口火车站向武汉火车站方向行驶的夜行610路公交车正行至杨春湖长山咀附近时,车上一名男子走到司机身旁,询问公交车为何没停靠“杨春湖长山咀站”,并要求下车。司机向他解释:夜行610路公交与白天610路的站点设置不一样,夜行线路不停靠“杨春湖长山咀站”。

该男子闻言情绪激动,大声与司机吵起来,争吵没多久,男子突然伸手拨弄公交车方向盘,导致公交车失控,撞上路边施工围栏。车内其他乘客惊声尖叫,幸亏公交车司机陈某及时停车,车上无人受伤。

陈某立即通过车上“一键报警”装置报警,这名男子此时还不解气,竟叫来3名同伴,欲殴打司机。

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很是懊悔:“我不懂法,当时喝多了,冲动了。”事发当晚,他和朋友在青山吃夜宵时喝了8两白酒和2瓶啤酒,随后他登上夜行610路公交车,由于不知夜行车停靠站点与白天线路不同,他错过最佳下车站点后,发现自己只能在终点站下车,且下车后步行很远才能到家,就发狠想要抢方向盘,以此迫使司机停车。

据公交车司机介绍,610路公交车夜行线路停靠站点和日行有区别,公交站牌上已清楚标明。事发时公交车行至施工路段,路况本就不好,该男子抢夺方向盘时他虽极力控制并减速,但还是撞上路边塑料围栏。

4月28日,这名男子被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刑事拘留,5月9日被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该男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汉 有期徒刑 抢方向盘 【纠错】编辑:admin

Copyright © 2001-2019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在线投稿网站地图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