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祝华)8月4日从省水利厅获悉,去年全省人均用水量为502立方米,武汉、十堰等地低于全省均值。
省水利厅介绍,2018年全省人均用水量502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356立方米,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7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61立方米,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162升/日,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94升/日。
从用水指标看,各市州用水量也存在一定差异。人均用水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恩施州、神农架林区、十堰市、武汉市、宜昌市、随州市、黄冈市;万元GDP用水量低于全省平均万元GDP用水量的有武汉市、宜昌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
与上年比较,全省人均用水量增加2.0%,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增加2.0%,城镇、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变。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是衡量灌溉用水效率的重要指标。去年湖北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16,与上年比较,全省各灌区的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均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