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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吨以上车辆禁入汉十高速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16:11 来源: 十堰晚报

■记者何利通讯员贺永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汉十高速管理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落实超限治理工作,从昨日上午起,加上自重超过49吨(不含49吨)的大货车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方可驶入汉十高速十堰段。

据了解,此次推行的最新管理办法,主要针对超重大货车,从12月25日上午8时起正式实施。“在十堰辖区内,所有汉十高速入口处的限超检测设备同时启用。汉十高速土关垭至漫川关段、十白支线的G7011全段,都在这个限制范围之内。”汉十高速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的特种运输车辆和其他大件运输车辆,需要提前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好相关的通行手续,方可驶入高速公路,但并非所有车辆都可以办理这种通行手续。

据了解,目前汉十高速在我市境内的所有入口均已在电子屏幕上开始滚动提醒,请货车司机及时调整行车路线,或提前办理好相关的通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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