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陈新才、刘毅、郝天锋)1月10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销售伪劣产品案,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据悉,该案是十堰地区近年来查获的最大宗销售伪劣农资化肥案,涉及13省115地市,涉案金额近296万多元。
2012年3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陈某为非法获利,与其老家安徽省岳西县7家生产假化肥的公司口头约定,采用订单式供销的模式,以明显低于市场出厂价格购进7家公司生产的美国钾宝、以色列美国钾宝、武汉磷酸二氢钾、上海二氢钾等品种的化肥。然后,以各公司业务员、代理商的身份,采用发放名片、广告宣传册的方式到全国各地县、市、区农资经销店推销化肥。在销售过程中,陈某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农资经销店主进行联系,确定化肥品种、价格和数量,再通知上述各公司进行加工生产,最后通过岳西县“九家”“吉日”等物流货运公司发货,以低于市场销售价格将化肥销售到湖北、湖南、江西、河北、安徽等13个省115个地市的185家农资商店,销售金额达296万多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了陈某销售假化肥的账册,以及销往各地农资店的部分化肥产品。经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等机构检验,所检项目均不符合产品标示的要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