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王磊、王文博)近日,由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胡某某等21名出租车司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开庭审理。当天,21名被告人及其21名辩护人均到庭参加庭审,整个庭审历时近13小时。
公诉人指控,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周某某、胡某某以出租车群体微信群为平台,分别利用自己微信群主身份的影响力,长期纠集在一起,形成以周某某、胡某某为首的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组织、领导、策划部分随州城区出租车司机实施5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行为,采取围堵、拦截、逼停、“做笼子”的方式,私自打击“黑车”,实施了12起寻衅滋事犯罪行为,造成两起交通事故、3人轻微伤的严重社会后果,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发问,针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在法庭的主持下就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
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综合全案证据、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