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冰客 报道:河南客商李先生通过物流向我市一客户发了一批电子产品,结果货被别人取走,货款也无着落。李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10日,记者采访得知,货物系被收货人的一位同行领走,经协商,李先生的货款已由该同行支付。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十堰某商城一客户在半年前结识,一直通过物流快递原材料,用货到付款的方式结算。他于上月20日快递一批价值3500元的电子产品给该客户,物流发出一周后,客户却称没收到货物。李先生致电物流公司的客服,查询获知,该批原材料早已到达十堰并已签收。
1月9日,李先生为此事专程赶到十堰,与十堰的客户一起找到物流公司查询,发现这批货是被人用支付宝支付了30元运费后提走的,且有货物签收信息。经客户方现场确认,该签收字迹并非其本人字迹。
随后,李先生向公安部门求助调取了监控录像,客户方认出领走货物的人是他的一位同行。经与这位同行联系,对方表示,是帮他代领了这批货,后来忘了告诉他。经协商,这位同行前来支付了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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