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开展文明劝导周活动
十堰日报讯记者马胜江通讯员辛文波杨林松报道:近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该局被国家交通运输部授予“2016—2017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2016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后,该局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大局,坚持大员上阵,对标对表看齐,不断开拓创新,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创建机制。该局成立市直交通运输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十堰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全国(省级)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和《十堰市交通运输局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要点》,突出一条主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两大建设(交通文化廊、文化馆)、打造三大示范(文明示范行业、文明示范线路、文明示范窗口)、实施四大行动(道德提升行动、示范引领行动、教育塑造行动、文化熏陶行动),强化五大措施(组织领导、工作保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督办检查),完成六大任务(志愿服务、公益广告、文明传播、文明旅游、诚信建设、好人推荐),确保创建工作安排周密、落实精准。
突出交通特色,形成对标对表的创建体系。该局围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在对标对表创建的基础上,突出交通特色,注重行业品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对城区3个客运站文明创建进行统一规划、重新设计、合理布局,已全面建成文明示范窗口。在客运站、公交枢纽站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集中设置宣传架,长期安排志愿者值守,向市民发放《文明出行倡议书》《十堰市民文明手册》等文明宣传资料10000余份。
凝心聚力铸魂,形成品牌打造的创建体系。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交通核心价值、建设交通文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客运、公交、出租车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在公交、出租车、客运站、港口等交通运输系统窗口行业开展“十星级文明示范窗口”“公交让座日”等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200余场次,连续两届组织评选“十佳的哥、十佳的姐”达40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30多人次,连续两届评选“最美交通人”24位、“最美家庭”22户,举办道德讲堂28期,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年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涌现好人好事300多人次,多家单位和个人获得国家、省、市荣誉及表彰60余次。通过发挥精神文化的引领作用,弘扬良好的道德风尚,推动了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