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喻刚)2月24日,笔者从郧西县公安局获悉,该县关防乡村民购买4头猪崽接连死亡,公安民警帮农民追回损失。
“非常感谢警察同志帮我追回了血汗钱。”2月24日,湖北省郧西县关防乡村民代某紧握着关防派出所民警的手,同时将一面写有“排忧解难办实事,追回损失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
代某一直在家务农。2月10日,他从外地商贩手中花了将近一万元,购买了四头小猪崽。不料,四头小猪崽从2月11日早上起就先后死亡,代某一下子慌了神。在邻居的提醒下,他拨打了派出所的电话求助。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代某家了解情况。据代某说,当时商贩承诺15天内猪崽出现死亡全额退款,但是由于疏忽大意,自己并未记下商贩的任何信息。
通过实地走访,民警掌握了商贩车辆的基本特征后,通过“雪亮工程”监控进行视频研判,迅速与商贩取得联系,并从“情、理、法”三个方面耐心地给商贩做思想工作,最终商贩同意将代某的购猪款全额返还。当天,在民警的帮助下,商贩添加了代某儿子的微信,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全额退回此款项。
民警提醒:购买猪崽要做到“三不三要两核一举报”。三不:①无检疫合格证、无耳标、合格证过期、合格证与耳标对不上的仔猪不买;②耳根发烫、脖子有打针痕迹、无精打采、毛色蓬松、拉稀便秘等症状的仔猪不买;③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仔猪不买;三要:索要检疫证明、质保卡、售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拍照、车牌号拍照、电话号码);两核:核查质保卡、核查检疫证明真假;一举报:对来历不明、无法提供相关信息或明显病猪的,及时向当地派出所、畜禽中心或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举报。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