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柯坤 黎时均) “6月30日上午客户收到我们开具的两张机动车发票,7月1日发现无法勾选抵扣,客户很着急,我们也不知道哪有问题,税务部门对机动车发票使用最新规则的解读真是解了我们燃眉之急。”面对竹山县税务局主动上门服务,竹山县友谊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周传祥十分高兴。
今年7月1日,由税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发布的《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正式上线,文件推出了多项便民服务举措,包括发票打印压线无需再退还重开、对纳税人机动车发票用量调整按需即时办理、将发票和车辆电子信息进行关联匹配从而提高开票准确性等,极大方便了纳税人购买机动车开票用票。此外,文件还对如实开票、一车一票、发票红冲等开票行为进行了规范,旨在有效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
《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正式施行之际,竹山县税务局组织专人来到竹山县友谊工贸有限公司、竹山县骏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车辆经销企业,向企业宣传政策、走访问需,保证相关企业尽快熟悉新办法、新机制,确保《办法》顺利实施。在竹山县友谊工贸有限公司,税务部门上门服务,财务负责人周传祥才知道是因为发票纳税人识别号栏次填写不规范导致发票无法勾选抵扣,“《办法》干货满满,我们得好好学习才行!”
截至目前,竹山县税务局已对全县机动车经销企业开展《办法》线上集中宣讲1期、线下重点走访3次,发放宣传册100余份,覆盖全县95户机动车经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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