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任大鹏 王卜莉)“稽查部门‘首违不罚’政策太暖心了,给我们提供了纠错机会,让我们感受到稽查执法的温度。”近日,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卫明感激地说道。
原来,该企业被告知2018年取得的几份发票为不合规发票。正在卫明不知该怎么处理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赵斌建带队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调研,针对发票问题开展宣传辅导,“对于首次发生的轻微错误,以宣传辅导督促整改为主,此次发票问题属于‘首违不罚’清单内事项,可以不予处罚。”卫明听了之后,感激地表示:“谢谢税务部门的好政策,我们今后一定遵守财经纪律、规范发票管理、严格依法纳税。”
近期,十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把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作为稽查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编制了相关的培训手册和授课课件,对内强化稽查人员培训辅导,严明适用条件,准确把握执法边界;对外积极回应、解答纳税人遇到的问题,对涉及的张湾区、郧阳区等辖区主管税务机关确保“首违不罚”制度及时准确地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首违不罚’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不断优化稽查执法方式,为持续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稽查力量。”赵斌建介绍。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