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许蕾、赵坤)近日,房县信用办印发了《房县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将实现“全覆盖”。
房县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凡各单位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告知事项主要包括:该行政处罚信息将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湖北省信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在“信用中国”“信用房县”和部门网站同步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该行政处罚信息严重程度、可以申请进行信用修复的时间以及信用修复方式。
行政相对人符合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条件的,信用修复主管部门要及时审核通过,提高信用修复效率。要坚持过罚相当原则,依法依规确定行政处罚信息严重程度,为及时进行信用修复创造条件。对于严重行政处罚信息,在相关市场主体符合自愿申请基础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应当提供必要指导,帮助其尽量减轻失信记录造成的影响。
据悉,此项工作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全面启动,推动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联动、事后监管有机衔接,营造良好社会信用和营商环境,确保新增行政处罚主动告知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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