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吕晓强)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中区派出所结合一线执法实际,针对日常接处警、执法办案中常见问题和顽瘴固疾,制定出台两个《规范》,并狠抓落实,着力从根本上、源头上避免和减少执法瑕疵,不断提高民辅警职业素养,扣紧、扣牢、扣好规范执法“第一粒扣子”。
中区所针对接处警、现场处置、执法执勤、案件办理、纠纷调解等执法勤务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情形,依据有关法律和程序规定,制定出台《中区所执法执勤规范用语》。从接警文明用语、现场处置规范用语、口头徒手制止警告语、使用警械武器警告语、传唤警告语、调查访问告知语、盘问检查告知语、质疑回告语、现场调解规范用语等9个方面,制定了30条执法执勤规范用语,该《规范用语》基本涵盖了执法执勤各个环节和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严谨。
该所从案件分配、查处及统计、执法质量、案卷管理和保密、奖惩五个方面制定出台《中区所案件办理行为规范》。对接警、处警、受立案、执法监督等环节进行规范指引,切实执行“受、勘、立、研、交、办、督、结”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杜绝“有警不处”“处警不规范”“有案不受不立”“受而不查、立而不侦”“久拖不决”等执法突出问题。
为常态抓落实,促进职业素养和习惯养成,中区所组织民辅警在每日晨会上温习执法执勤规范用语,确保每个民辅警熟知、熟记规范用语,使规范用语牢记于心。要求民辅警在日常接处警、执法执勤中,遇到类似情况,灵活运用规范的法言法语进行处置,以此不断提高民辅警运用法言法语处置各类警情、案件的能力,不断提升民辅警职业素养,不断强化民辅警执法权威,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两个《规范》实施一个多月来,队伍形象、执法素养明显提升,已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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