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义侠、钟声)“您好,我们是郧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这是我的执法证,我们通过视频巡查发现,4月26日你在武汉路63号附近实施了向马路倾倒污水的行为,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今天依法对你进行教育提醒和当场处罚,请配合。”日前,郧西县城管局开展“敲门行动”,依法对两起乱泼污水的商户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处以10元罚款。
据了解,城管局开展的“敲门行动”,是建立在数字化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监控的形式,对市面上乱泼乱倒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城管网格执法队员上门进行“敲门行动”,对违法行为人当面批评教育,并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县城管数字化指挥中心视频抓拍显示:2022年4月26日17时10分,位于城关镇武汉路63号附近的蔬菜店主将污水直接倒入马路旁的排水篦当中。执法人员依法对店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的危害性,要求其不得随意倾倒生活污水。因违法情节轻微,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执法人员给予罚款10元的处罚。
“我原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向下水道倒脏水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经过城管同志的批评教育才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以后一定改正。并向周边商户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避免他们犯下同样错误。”蔬菜店老板王先生说。
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当前正值汛期,随意倾倒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不仅污染环境,还会堵塞城市排水设施,造成内涝风险。希望通过开展“敲门行动”,让更多的市民、群众、商户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创美好人居环境。
据了解,今年一季度,城管局累计进行“敲门行动”20余次,普法行动3次。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