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万星宇) “民之轨,莫如法。”正值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之际,十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结合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年度普法宣传重点任务,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普及活动,点燃了干部群众学法热情。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刚办理完税收业务的吴女士,被办税服务厅LED屏上滚动播放的《民法典》内容吸引了,税务干部拿着宣传手册,热情的向她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应当如何支付利益的规定。“没想到来办理一次税收业务,居然还有意外收获。”吴女士点赞道。
“典”亮生活,与“税”同行。活动期间,第二税务分局组织青年干部担任志愿者,通过现场走访答疑、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深入企业、社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将《民法典》中涉及纳税信息保护、遗产继承、促进税收法治建设等内容进行归集,制作成宣传手册,并对纳税人关心的减税退税政策进行现场解答,精准引导纳税人关注民法、学习民法、运用民法、维护民法,使书本上的《民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让更多人知晓掌握这部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没想到《民法典》内容这么详细,以前只是略微了解,经过税务人员介绍,我对《民法典》的认识更加全面了,作为个体工商户,《民法典》中很多内容都与我息息相关,应该多学习。”经营一家便利店的唐先生坦言。
据悉,该局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坚持“个人+集中”“线上+线下”模式,不断丰富《民法典》学习形式,深入解读《民法典》的创新性、独特性以及重大影响,深刻阐释行政机关和《民法典》的关系。同时,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各种线上学习平台,借助“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积极参与线上知识答题,帮助干部职工将《民法典》知识学深、学透。“虽然《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了,但是每次学习都有新的收获,真是温故而知新。”第二税务分局干部金煜婷在《民法典》学习会上分享了自己的心得。
“《民法典》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解决具体涉税问题的思路,更带给我们新的思维方式,在税收领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第二分局局长尹长林表示,该局将持续抓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普及,在税收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的理念,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意识,为税收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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