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全超、李明霞、洪湘君)5月26日,在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中,丹江口市税务局组织法宣小分队开展“典亮城乡美好生活”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宣传民法典和税法知识,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中。
“奶奶,我想吃树上那个黄黄的果子。”“囡囡,那个果子叫枇杷,但是咱们可不能摘哦。这些果树都是小区物业的,不是咱们家的,乱摘果子的小朋友不乖啊。”法宣小分队刚进鸿昌玉景园小区就遇到了眼前这一幕。
“阿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区里的公共果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应享有分享小区果树果实的权利,咱们可以等果实成熟时,由物业或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采摘然后与业主共享哦。”学法小能手黄丽迅速上前普及民法典知识。“阿姨,您家小孙女应该还没满3岁吧。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税务干部洪湘君也紧跟上前补充宣传个人所得税知识。
当天,法宣小分队还深入乡村振兴包联点——均县镇开展民法典宣传,累计发放民法典宣传单、读本等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次。税务干部还耐心解答农户密切关心的城乡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宣传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下一步,丹江口市税务局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习民法典、崇尚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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