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赵向阳)近日,张湾区发布《关于印发〈十堰市张湾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图审查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张湾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豁免清单》,列入豁免清单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前置条件的其他审批及服务事项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据了解,施工许可豁免清单涉及项目均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主要包括“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项目已验收合格且不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性质、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建筑使用功能变更的建设工程”等11大类实行“豁免”,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该豁免清单将视推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以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需要经过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消防、施工许可等一系列审批之后才能开工建设,耗时耗力,给企业带来不便。”张湾区这一举措,有效破解了部分工程项目审批手续繁琐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实现企业和群众“零跑腿”,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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